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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9-22 14:49:13 ] 浏览次数:[ 1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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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博物馆是州属的一个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县处级事业单位,与楚雄州文物管理所、楚雄州古生物化石研究中心、楚雄州中国彝族服饰研究所合署办公,现为国家二级博物馆、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环境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示范教育基地,是楚雄州重要的文化窗口。具体职责为宣传党和国家文物法律法规,负责对辖区文物进行调查,保护,修缮,抢救性考古发掘;对文物进行收藏,展出、研究、宣传、弘扬民族文化;贯彻执行古生物化石管理保护法规,辅助拟定相关管理条例;规划保护区;对县市文物单位进行相关业务指导;完成州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楚雄州博物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宣传、学术导向,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改善办馆条件、提升服务水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干事、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州委、州政府和州文旅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州实施“1133”战略,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作出了积极贡献。

1.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抓好州委第十二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对我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落实州委“三个不”“四个自我”“五个一批”“六个相统一”“六个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的“3456610”全面从严治党楚雄实践要求,制定了《楚雄州博物馆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以案促改“十个一”警示教育实施方案》等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全面彻底抓好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4月1日至5月10日,州委第十二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对我馆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7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馆领导班子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0个方面31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楚雄州博物馆关于州委第十二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选人用人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制定了66条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州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建立完善规章制度37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巡察整改,馆领导班子政治上更加坚定、作风上更加务实,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2)以创建省级模范机关为目标,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州委、州文旅游局党组工作要求,以创建省级模范机关为目标,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思想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完成了州博物馆党支部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领导班子。按期完成了1名预备党员转正,不断壮大党员队伍。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投资1.16万元完成了党员活动室的提升改造投资,在办公楼走廊增设了“楚雄州博物馆党建工作宣传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费日”“党员积分制管理”“政治生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用好“云岭先锋”APP。截至10月底,共组织召开支部大会6次、支委会16次,党小组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开展“十个一”警示教育活动。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制定了《楚雄州博物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和《楚雄州博物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压实到各部室负责人。健全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管理。馆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各项作风纪律规定,持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结合节庆纪律要求,在春节、清明、州庆、五一等节假日前,通过召开会议、群发廉政短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向所有干部职工提要求、打招呼、早警示。制定了《楚雄州博物馆“十个一”警示教育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组织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讲授一次廉政专题党课、开展一次廉政提醒谈话等“十个一”警示教育活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取得实效。

4)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持续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热潮。加强对干部职工学习使用“学习强国”的督促检查,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州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实施“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提升年”。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部室负责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召开了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坚持每个季度分析研判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加强对单位微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文博书刊、展览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5)认真抓好老干部、工会、妇女工作,凝聚干事创业活力。

认真落实老干部“三种”待遇,定期组织老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对生病住院老干部进行看望慰问,积极组织老干部进行体检,指导退休老干部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解决党支部活动经费5000元。认真落实工会政策,结合实际制定了《楚雄州博物馆关心关爱职工制度》,对生病住院职工进行看望慰问,“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认真执行好职工关心关爱制度,保障职工正常的福利待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组织女职工开展“三·八”妇女节活动,切实维护女职工权益,发挥女职工“半边天”作用。

2.加强工作统筹谋划,推动文博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1)有序有力有效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治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馆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全面联控协同机制,确保责任明晰、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听从指挥,按要求每日向州委宣传部上报我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二是在馆区大门口设卡立点,根据州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认真落实入馆参观人员提前预约、游客限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健康码、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实现全时段严密监测、严格防控。馆内工作人员对自己及家人进行严格排查,积极填报外出情况明细表,每日进行健康打卡。三是加强物资保障,配备消毒液、口罩、酒精等消毒用品,每天对馆区进行认真消毒,严密防范疫情发生。

2)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

按照州文旅局要求,我馆确定“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2020年度领衔主要任务指标为“流动博物馆”建设和打造楚雄红色文化体验基地,并以云南省博物馆为标兵,树全省流动展览“六进活动”和红色文化旅游体验基地标杆。我馆一是在不断优化和丰富流动博物馆展览内容的基础上,新增“红军长征过楚雄”流动展,全面打造流动博物馆文化惠民项目品牌工程。同时,立足楚雄并逐步延伸至省内其他州市,开展(州)市际流动展览,把固定的文化旅游资源送到千家万户;二是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提升改造《中共楚雄历史展厅》,为明年建党100周年献礼。同时,以楚雄州党史文化、长征文化、抗战文化为内涵,以红色文化资源优势和智慧化手段,打造红色文化廊,利用声、光、电、动漫及VR虚拟现实等技术,不断丰富展陈形式。并制作《楚雄州英雄人物》党史写实动漫,借助动漫的宣传推广,让楚雄的红色经典“走出去”。该项目于11月底前完成党建长廊制作,12月底前制作完成《楚雄州英雄人物》党史写实动漫,并在《中共楚雄历史展厅》循环播放。力争通过《中共楚雄历史展厅》的提升改造和《楚雄州英雄人物》党史写实动漫,全面将我馆打造成集党史文化、抗战文化和长征文化为一体的省内有影响力的红色文旅智慧化体验基地。

3)文物保护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配合州文物局,加强全州文物管理工作。一是督促各县市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建立“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确保国家文物安全。二是完成永仁中和传统民居建筑群11个文物修缮工程、永仁回龙桥修缮工程、双柏县大庄苏氏祠堂抢险加固工程等勘察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完成牟定文庙大成殿及西厢房修缮工程和楚雄龙泉书院修缮工程州级验收及参与元谋县江边红军标语、古驿道搬迁项目省级初验工作;指导双柏县博物馆、牟定县博物馆建设和大庄苏氏祠堂抢险加固、牟定文庙二期修缮工作。三是开展全省16个地州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情况对比调研和全州10县市文物保护业务调研、督促检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州文物保护业务工作动态和文物保护状况,协调解决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州文物局。四是配合州检察院公益诉讼处开展全州濒危不可移动文物情况梳理,全力促进全州文物保护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和健康发展。

积极落实国家、省文物局文件精神,优质完成各项全省性工作任务。一是按照省文物局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保护范围、建控地带划定和档案建设工作;二是根据国家文物局、云南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全州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情况全面自检自查工作,并完成了对全州国保11项、省保32项、州保62项、县保311项和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344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全面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工作。三是按照云南省文物局的要求,组织各县(市)报送上线“云游文博”平台不可移动文物相关信息,上报各县市“十三五”时期革命文物工作材料,开展州境“云南省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协助省、州文物局开展全州红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及项目申报工作。

开展全州重大文博调查项目资料整理和报告编制工作。一是修改完善滇缅公路抗战文物资源调查表格资料,编制全州调查工作报告。二是开展武定环州土司江防遗迹群野外调查资料整理、积极推进项目成果出版申报工作。

积极配合云南省考古研究所“十四五”期间国家项目“考古中国——西南夷考古”立项调研工作,协助提供拟申报项目万家坝古墓群遗址相关资料并参加调研会议。

4)博物馆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安全有序做好疫情期间开馆工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我馆于1月24日——3月22日闭馆,3月23日开馆,年开放天数307天。共接待观众26.65万人次,其中未成年观众2.7万人。完成接待讲解工作212场次,其中公务讲解65场、义务接待观众147场。完成了223家单位参观中共楚雄历史展厅的接待讲解工作。圆满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一行、中国石油大学校长一行、上海扶贫疗养团嘉宾1143人等领导和团队到我馆参观考察的讲解接待工作。同时,完成了218家单位参观中共楚雄历史展厅的接待讲解工作,为宣传我州、树立我州良好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

认真做好展览工作。一是积极新增展览。为传播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延伸《中共楚雄历史》展览空间,积极筹备《金沙水拍云崖暖——红军长征过楚雄》流动博物馆展览,计划11月底完成;在扶贫点禄丰县黑井镇大树村精心打造“楚雄州博物馆分馆——大树村史馆”,于2020年10月29日开展,并将其打造成全州村史馆建设的标杆和示范样板。二是拓展馆际交流展览。先后与安阳市博物馆在我馆1号展厅联合举办《福至春归——河南安阳木版年画展》、与安宁市博物馆在我馆1号展厅联合举办《螳川遗风 连然古韵——安宁名碑名帖拓片展》、与浙江省舟山博物馆联合主办《威楚彝韵——楚雄彝族历史文化展》;计划今年11月至2021年1月赴安宁市博物馆举办《威楚彝韵——楚雄彝族历史文化展》、12月至2021年2 月在我馆与迪庆藏族自治州博物馆联合举办《舞动的色彩——迪庆民族服饰展》;计划今年12月至2021年3月对现有交流展《威楚彝韵——楚雄彝族历史文化展》进行提升改造,围绕楚雄文化旅游“四大走廊”,充分展示“世界恐龙之乡”“东方人类故乡”“中国彝族文化大观园”楚雄的独特魅力,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举办临时展览。积极做好云南省“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神奇彝州·魅力楚雄”流动博物馆展览暨“楚雄州博物馆馆藏精品文物”展览,邀请省级知名文物鉴定专家免费鉴定收藏品,取得较好社会效果;与南涧县彝族文化博物馆、无量哀牢山系彝族文化研究会在我馆1号展厅联合举办《施增鸿彝汉书法双文作品展》。四是打造“流动博物馆”展览品牌。先后举办“楚雄州流动博物馆”展览8场,服务观众2万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500多份,把“流动博物馆”展览送到了楚雄州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现场、武定思源实验学校、楚雄和谐家园小区、驻楚部队、双柏安龙堡中心校等地,受到了群众欢迎和好评。

加强景区工作和网站、微信管理。一是推进爱国卫生 “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7大专项行动。规范推进4个标准洗手设施建设,改造完善1个洗手设施;完成景区旅游厕所“三无三有”配置;监督指导景区内餐饮企业完成净餐馆系列工作,完善相关规范、制定厉行节约文明用餐倡议书;帮助卫生组建立“常消毒”台账,下载云南省“常消毒”APP,每日填报景区“常消毒”数据,推动景区“常消毒”工作有序完成;完成“平安景区”创建申报材料的整理、汇编成册工作;完成景区旅游数据日报、季报、年报报送工作。二是积极做好我馆各项工作简讯上传。重点做好“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疫情防控”“展览宣传”等宣传工作。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内网、外网和应用软件管理,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处理光盘、硬盘、移动硬盘的管理、维修和销毁工作。三是定期排查网络安全隐患。组织安装安全防护类软件,及时更新升级版本,认真做好单位计算机和数据保护工作,杜绝网络安全事故发生。

重视文物安全工作。在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继续做好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对展厅、监控室、大门口工作人员的督查,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安排专人负责防火、防盗巡检工作,加大对馆区内白天、夜晚的巡逻次数,并做好巡查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登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妥善处理,杜绝各种不利于文物安全隐患的事故发生。组织全馆干部职工开展了2次消防安全培训暨应急演练,提高干部职工的防火意识、自救常识和引导游客疏散逃生、应急逃生的技能,为我馆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做好藏品保管和文物征集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实时检查、登记文物库房安全状况和温湿度,检查文物保存状况,截至10月底共清理和核查民族服饰文物库、民族服饰资料库文物2000多件(套),采集2019年新征集文物及资料文字信息、图像信息,并完成信息处理、审核、录入等工作。新征集云南省楚雄西舍路万家坝型铜鼓1面,对打造楚雄“世界铜鼓之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偿捐赠型征集曾寿华先生收藏的云南历代瓦当、滴水等实物3525件,我馆即将成为云南省历代瓦当类藏品的收藏、研究、展示中心。截至2020年12月,全馆共收藏藏品10759件(套)。其中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20件,三级文物144件,一般文物及文物资料10591件,藏品数量取得重大突破。

积极开展考古发掘工作。一是做好基建考古调勘工作。及时完成对楚雄东南绕城高速公路的文物调勘工作并撰写了调勘报告。二是积极配合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做好“西南夷”大课题前期调勘工作。配合省考古所对我州牟定、姚安、楚雄等地的青铜器出土点进行了详细调勘,对伏土龙、黄牛山进行了重点勘探,基本摸清了遗址范围、埋藏状况、文化层厚度及相关情况,为省考古所搞清滇中地区青铜器的起源、民族属性和做好下步清理发掘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开展“重启古人类研究”课题室内整理研究工作。克服经费紧张、人员紧缺、设备缺乏等困难和问题,清理套箱1个、其他各类动物化石标本50余件。

5)古生物化石研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是完成了博物馆库存恐龙化石修理工作,并登记造册入库保管。二是配合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开展国家战略先导B类项目——西南地区中生代地层与恐龙发展演化科学研究野外调查工作,为双柏县博物馆采集到一定数量恐龙化石标本。三是继续与中科院古脊椎所、台湾中央大学古生物实验室、吉林大学开展合作,对我馆现有元谋动物化石标本进行深度研究,争取发表学术论文;继续与云南大学开展合作做好三列齿兽的研究,并撰写相关论文。四是积极配合州文旅局做好楚雄州文化旅游“四大走廊”建设学术支撑材料撰写和旅游线路、项目规划建议工作,完成了“生命起源走廊”“古镇文化走廊”材料撰写。

6)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认真落实脱贫攻坚重大政治任务,馆领导多次带队深入扶贫点禄丰黑井大树村委会15个自然村、5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进行入户走访,了解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培植增收产业,下拨项目配套资金30.1万元,扶持大树村委会建设第二批200亩芒果种植基地。积极响应党中央和省州号召,挤出资金30多万元,帮助大树村委会建设了脱贫攻坚村史馆,充分展示脱贫攻坚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和翻天覆地的变化,并将其打造为全州村史馆建设的标杆和示范样板。组织开展了“10·17”扶贫日“彝家火塘会”,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加大“以购代扶”力度,组织干部职工到扶贫点购买农副产品、参加“扶贫日消费扶贫”特色产品展销活动购买产品消费11671元。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及时下拨2020年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2万元,按时足额报销2名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往返交通费,并为他们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开展了健康体检。全馆干部职工自筹资金2万元,帮助大树村委会聘请炊事员解决了吃饭“开火”难问题。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按照党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实事求是、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精准认识涉黑涉恶问题性质,致力于深挖攻坚,建立长效机制,探索长效长治,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8)积极参加楚雄市“创文”“创卫”工作

按照州委、州政府和楚雄市“创文”“创卫”指挥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相关工作,投资10多万元对馆区实施了氛围营造、标识更换等工作。认真落实“社区吹哨、单位报到”制度,组织全馆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楚雄市鹿城镇灵秀社区及和谐家园小区创文、创卫工作入户宣传工作,参加“清洁家园”行动、“送税法·促复产”宣传、“文明交通劝导”值勤、“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群众安全满意度问卷调查”、“创建文明城市 谱写双拥新曲 ”文艺演出等志愿服务活动近100场次,为楚雄市“双创”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6.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70.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4.14万元,占总收入的97.9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59万元,占总收入的2.09%。与上年对比,总收入1270.73万元比2019年收入1747.88万元减少27.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4.14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682.98万元减少26.08%,其他收入26.59万元比2019年其他收入64.9万元减少59.03%。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比2019年减少了较多的项目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都减少了。减少的项目主要包括《中国百年彝族服饰经典集萃》编印经费154.42万元;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以奖代补专项经费200万元;中共楚雄历史展厅恢复重建及布展经费也比去年减少了230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8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15万元,占总支出的59.72%;项目支出516.77万元,占总支出的40.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1282.93万元比2019年总支出1727.42万元减少25.73%,其中基本支出766.15万元比2019年751.18万元增长1.99%,变化较小。项目支出516.77万元比2019年项目支出976.24万元减少47.07%,减少原因是本年比去年减少了几个项目资金,包括《中国百年彝族服饰经典集萃》编印经费154.42万元;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以奖代补专项经费200万元;中共楚雄历史展厅恢复重建及布展经费也比去年减少了230万元等。我单位今年结余其他收入内两笔项目资金,合计8.26元,包括:包括东南绕城高速公路沿线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技术服务费剩余3.26万元;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下达南亚廊道调勘工作经费5万元。功能分类均为2070205博物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6.15万元。基本支出766.15万元比2019年751.18万元增长1.99%,主要增长原因是今年调入3人,辞职1人以及增人增资导致的人员经费增加较多,比公用经费压缩的金额多导致了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2.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2%,比去年705.26万元增加2.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8%,比去年45.91万元减少5.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6.77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比2019年项目支出976.24万元减少47.07%,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比去年减少了几个项目资金,包括《中国百年彝族服饰经典集萃》编印经费154.42万元;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以奖代补专项经费200万元;中共楚雄历史展厅恢复重建及布展经费也比去年减少了230万元等。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表所示

资金来源

项目支出按项目分类

预算(万元)

决算收入(万元)

决算支出(万元)

收入增长比例

支出增长比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楚财预〔2020〕8号非税收入返还经费(房租30%返还)

4.5

4.5

4.5

0.00%

0.00%

楚财预〔2020〕8号博物馆水电绿化卫生安全费

51.87

51.87

51.87

0.00%

0.00%

楚财教〔2020〕1号中共楚雄历史展厅恢复重建及布展经费

0

34.66

34.66

0.00%

0.00%

楚财教〔2020〕41号中国古代铜鼓文物征集项目经费

0

15

15

0.00%

0.00%

楚财教〔2020〕41号曾寿华所藏云南历代瓦当等文物征集项目经费

0

30

30

0.00%

0.00%

楚财教〔2020〕41号楚雄红色文化《红色经典—楚雄州英雄人物事迹》写实动画高清展示及党史展厅提升专项资金

0

105.76

105.76

100.00%

100.00%

楚财教〔2020〕25号2020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省级配套经费

0

23.7

23.7

100.00%

100.00%

楚财教〔2019〕281号2020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0

173

173

100.00%

100.00%

楚财教〔2020〕123号博物馆陈列展览提升改造项目经费(2020年省级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0

39.5

39.5

100.00%

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合计

56.37

477.99

477.99

747.95%

747.95%

其他收入来源的项目支出

云社联〔2020〕30号云南省第一批(2020年)社科普及创新示范项目经费

0

3

3

100.00%

100.00%

东南绕城高速公路沿线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技术服务费

0

6

2.74

100.00%

100.00%

楚财教〔2020〕137号楚雄州博物馆中共楚雄历史展厅防水维修项目资金

0

11.97

11.97

100.00%

100.00%

楚财教〔2020〕74号彝族厅和报告厅提升改造工程审计结余资金

0

0.62

0.62

100.00%

100.00%

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下达南亚廊道调勘工作经费

0

5

0

100.00%

100.00%

其他收入来源的项目经费合计

0

26.59

18.33

100.00%

100.00%

楚雄州文旅局下拨文物保护经费

0

6

6

100.00%

100.00%

文旅局下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州级配套经费

0

4.9

4.9

100.00%

100.00%

小石门水源水库及输水工程文物保护规划技术服务费

0

9.56

9.56

100.00%

100.00%

其他收入来源的年初结转项目经费合计

0

20.46

20.46

100.00%

100.00%

项目支出合计

56.37

525.04

516.78

100.00%

1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4.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8%。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4.14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2.98万元减少26.08%。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比去年减少了几个项目资金,包括《中国百年彝族服饰经典集萃》编印经费154.42万元;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以奖代补专项经费200万元;中共楚雄历史展厅恢复重建及布展经费也比去年减少了230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1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92.45万元(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378.65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博物馆水电绿化卫生等日常运转开支、博物馆免费开放支出、中国古代铜鼓征集、曾寿华所藏云南历代瓦当等文物征集、《红色经典—楚雄州英雄人物事迹》写实动画视频制作、博物馆陈列展览提升改造等);资本性支出141.36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3.3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8.23万元,大型修缮49.78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52.5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46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62.5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8万元是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特需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10万元是离休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4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预算的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5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制度,我单位接待人数比预算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相较预算数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与预算相比保持不变。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75万元比2019年4.98万元减少1.23万元,下降24.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万元,下降49.6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公务接待29批合计172人比2019年接待21批292人减少了41.10%的人数,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制度,我单位接待人数比上年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相较上年数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与上年相比保持不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万元,占66.7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占33.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2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河南安阳博物馆2批9人到我馆进行河南安阳木板年画展布展及撤展、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1批5人来进行牟定文庙修缮工作业务洽谈、禄丰县大树村委会和黑井镇3批16人来商谈脱贫攻坚工作、云南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1批6人来商讨云南省“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课题、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1批5人来商讨永仁县博物馆建设项目事宜、云南省考古研究所及云南大学及禄丰县恐龙博物馆1批6人到我单位开展古猿研究洽谈、中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夏商周研究室和云南省考古研究所2批27人前来考察楚雄州博物馆及万家坝等处遗址、安宁市博物馆1批5人到我馆进行安宁名帖拓片展布展等交流接待一共29批次172人,发生的接待支出1.25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是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楚雄州博物馆属于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部门资产总额1844.76万,其中,流动资产55.08万,固定资产1789.6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703.45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913.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无形资产0万,其他资产0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1886.0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2万元(2020年固定资产原值3703.45万元比2019年3555.01万元增加148.44万元,2020年累计折旧1913.77万元比年初累计折旧1761.21万元增加152.56万元,由于增加的累计折旧比增加的固定资产原值多,所以固定资产净值1789.68万元比年初1793.80万元减少4.12万元),流动资产减少29.32万元(减少原因是货币资金54.89万元比去年84.4万元减少34.96%,货币资金减少是因为加强了其他应付款管理,及时清退到期的工程质保金,以及其他收入结转结余8.26万元比去年20.46万元减少59.63%),在建工程减少7.89万元(在建工程7.89万元为博物馆景区及附属办公区除险加固工程,该项目2019年12月实施,截止12月31日尚未完工验收,2020年支付剩余0.2万元并完工入账固定资产8.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0项,账面原值40.8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103.6平方米(1.我单位无产权只有使用权的经营性房产目前一共2866.76㎡,包括已经出租的转经营餐馆的馆内12套职工周转住房及周边区域1103.6㎡;馆区内古生物厅外围东南方向1.5亩苗圃共1000㎡;已经出租的临街商铺511.16㎡;尚未出租的临街商铺252㎡),账面原值0万元(楚雄州博物馆的土地和房屋均被政府下文划拨给楚雄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我单位无产权只有使用权,出租出借资产为使用其他单位房屋收益,该部分资产无账面原值),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29万元,扣除税金0.48万元后全部缴纳国库。根据楚国资2020〕74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减免房租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楚财非税2020〕8号文件《楚雄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楚雄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严格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非税收入征收政策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承租我馆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免除2020年全年的租金2020年我馆按照合同应收到经营性房产租金17.09万元,补收2017年——2019年出租古生物厅外围东南方向1.5亩苗圃租金0.36万元,2020年我馆落实因疫情减免的经营性房产租金合计10.64万元,剩余经营性房产租金6.45万元、补收2017年——2019年苗圃租金0.36万元已经在扣税后缴纳国库,故我馆将延期在2021年进行减免经营性房产租金6.45万元。2.我馆位于鹿城南路505号的1套2层职工周转住房,面积162㎡,周转房产权未登记、未移交权属资料,产权属博物馆。2020年已经收取全额租金0.48万元,所收缴租金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入账,缴税后已全额上缴国库。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6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我馆负债总计70.30万元,比2019年负债63.94万元增加9.95%。负债为其他应付款46.72万元、计提其他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0.10万元,应付账款23.48万元。其他应付款结余46.72万元比去年63.94万元减少26.93%,是因为及时清退到期的工程质保金。负债增多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楚雄州审计局《中共楚雄历史展厅恢复重建及布展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楚审投报〔2020〕51号)、《楚雄州审计局关于中共楚雄历史展厅恢复重建及布展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决定》(楚审投决〔2020〕18号)文件,确认了负债23.48万元。中共楚雄历史展厅恢复重建及布展装修工程送审结算价271.26万元,审定结算价255.49万元,核减15.77万元。我单位已经调整了入账的固定资产原值为工程审定结算价255.49万元。2019年已经支付装修工程施工方云南骄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208.39万元,2020年支付施工方23.62万元,多计工程价款15.77万元不再进行支付,目前尚欠施工方云南骄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23.48万元。欠州委党史研究室的设计费5万元。我单位已经向上级主管部门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政府提出缺口资金请示,目前正在办理过程中,资金下达后就会及时支付所欠工程款。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楚雄州博物馆

2020年9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45301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决算公开表(请点击):/upload/Attached/file/20220923/20220923155619_43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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