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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96期)
发布时间:[ 2016-01-11 16:03:05 ] 浏览次数:[ 5453 ]
 

楚雄州博物馆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小结

 

楚雄州博物馆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在馆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室的大力配合下,从201411月开始,经过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公室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于20151215日完成全部文物信息采集工作。

一是对现有部分不符合登记规范的文物进行了拆分。这次文物普查中,根据省普查办培训班的要求,对原来一个号多件的文物进行拆分、新编号。此外,对我馆清代钱币进行清理及编号。通过拆分,增加了馆藏文物总登记号,同时规范了文物登记,为下一步准确的文物命名创造了条件。

二是填写文物登记表,采集文物数据,保管部对所有馆藏文物分别填写《文物登记表》,对文物的馆藏号、名称、原名、时代、类别、质地、级别、数量、质量、尺寸、来源、入馆时间及完残程度等信息根据藏品帐册逐项填写,共完成《文物登记卡》6200余份。

三是文物影像信息采集工作。从201411月开始,保管部开始采集馆藏文物的影像信息至20159月底结束。我们根据工作进度,明确了先库房,后展厅;先易后难的思路,按照工作内容组建三个文物影像信息采集小组,成员由文物保管员、摄影人员和协助人员共34人组成,文物保管员负责文物的提取和入库、文物信息的补充,摄影人员负责具体文物影像信息的采集和数据整理,协助人员负责文物称重和尺寸的测量工作。同时确定专人负责文物普查工作所需用品的采购和管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文物保管部及时合理调配工作人员,始终确保文物影像采集的正常工作。

四是文物信息录入及数据审核上报。由我馆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从其他部室抽调专人负责文物信息录入工作。录入人员根据《藏品登记表》提供的数据和相关文物的影像信息进行数据录入。在数据录入过程中,录入人员认真负责,面对重复的工作内容,克服急躁情绪,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及时和数据采集人员、审核人员进行沟通,保证了数据的准确及时录入。审核上报工作是文物收藏单位文物普查工作的最后一道工序。主要是核对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漏填的信息进行补充,尤其是命名中存在的信息不完整或信息不准确,在审核中都进行了逐项修改,保证了文物数据信息的真实完整可靠。

目前,楚雄州博物馆普查队员对可移动文物进行查遗补漏工作。

楚雄州博物馆  尹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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